今年是我國現行憲法頒布實施30周年。30年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進步和依法治國方略的貫徹落實,憲法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日益顯現,公民的憲法意識不斷提升,對憲法實施的期盼與呼聲也日益增強。
現行憲法頒布30年來,為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建設的發(fā)展,先后進行了4次修改,緊跟了時代的潮流,順應了時代的要求。但與此同時,廣大公民的一個普遍感覺是:憲法雖然離我們越來越近,但她依然是那樣的神圣,那樣的高高在上;憲法的光芒照耀著我們,但當我們需要她的溫暖和光明時,卻發(fā)現她又是如此的微弱;憲法效力是那樣的高,但當我們需要她的關懷時,卻發(fā)現她又是那樣的遙不可及;憲法以保障公民權利為終極目標,但當我們需要她的保護時,卻發(fā)現她又是那樣的無能為力……前不久,我在本市《新民晚報》“東方大律師”版開設了“憲法背后的故事”專欄,介紹了現行憲法頒布30年來發(fā)生的一些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與憲法相關的事例,沒想到引發(fā)了市民的強烈關注。他們有的來信,有的徑直走進我的辦公室,向我介紹他們所親身經歷的事,與我探討自己遇到的或者關注的“憲法問題”……有市民直接向我提出他們的疑問:憲法既然地位如此重要,效力如此崇高,但為什么我們卻感覺不到她的存在?
這個問題,其實也是我們大多數人所普遍關心的問題。憲法的作用、憲法的價值、憲法的效力等等這些方面,只有在現實的貫徹實施過程中,才能切實有效地體現出來。只有當我們看得見、摸得著時,我們才會真正感覺到憲法的存在,憲法也才能真正發(fā)揮作用。30年來,憲法雖然不斷“走近”我們的生活,但并沒有完全“走進”我們的生活。當我們需要憲法關懷時,我們依然遙望著星空。我們需要的憲法,不僅是陽光普照,更要與我們相偎相依;憲法只有真正“落地”,才能得到切實有效的貫徹實施。當然,要做到這一點,還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首先,作為執(zhí)政黨而言,必須堅持依法執(zhí)政、依憲執(zhí)政。在上海市第十次黨代會上,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指出:必須堅持以提高依法執(zhí)政能力為重點,著力推進執(zhí)政方式的現代化。依法執(zhí)政的前提和基礎是依憲執(zhí)政,即執(zhí)政黨依據憲法的規(guī)定、憲法的精神和原則治國理政,按照憲法的邏輯思考和解決各種社會問題,匯集利益、表達要求、制定政策。并且在實際工作中,將《黨章》中規(guī)定的“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落到實處,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jiān)督和控制。
其次,各級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做遵守憲法的表率,以保障憲法的貫徹實施作為首要職責。政府的權力是人民依據憲法賦予的,政府履行職能的終極目標就是為人民服務,保證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得到充分的實現。因此,對于各種因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濫作為、不作為而侵犯公民權利和自由的行為,不僅要健全和完善行政追責機制,更要建立健全憲法問責機制,給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戴上憲法的“緊箍咒”。
第三,建立和完善憲法實施機制。憲法的實施需要一整套相應的制度和機制的保障。我們必須承認,我國現行的制度與實踐同憲法關于“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憲法頒布實施30年來,還沒有一個具體的憲法解釋;面臨一些具體的違反憲法、侵犯公民合法權利的事件,憲法也往往顯得是那樣的無能為力。以至于我們的專家學者不斷呼吁:憲法不能沒有“牙齒”!因此,必須建立健全憲法解釋、憲法實施、憲法監(jiān)督的機制,從根本上保障憲法的貫徹實施。
當然,要讓憲法“落地”,真正成為我們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還應當從憲法的貫徹實施入手,在不斷健全、完善憲法制度的同時,為全社會憲法意識的培育與形成和憲法的具體貫徹實施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和制度環(huán)境,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大力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加強憲法的權威性,維護憲法的嚴肅性,培養(yǎng)憲法至上的觀念;通過各種民主的政治實踐,鍛煉公民的參政議政能力,培養(yǎng)公民的憲法意識;進一步加強憲法知識的教育與普及,推動和促進憲法意識向深層次、全方位的方向發(fā)展。同時,國家和社會對公民所進行的憲法意識的教育,必須緊緊地圍繞著與公民切身利益相關的憲法問題循循善誘,使憲法意識真正地成為公民人格心理結構中必不可少的主體意識的重要內容。●
(作者為上海市政協常委、上海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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