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納稅人、繳費人(以下統(tǒng)稱納稅人)的合法權(quán)益,便利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等事宜,現(xiàn)將延長2022年4、5月份申報納稅期限有關(guān)事項通告如下:
一、對按月、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將4、5月份的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5月31日。
二、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2年4、5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內(nèi)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guān)申請辦理延期申報。納稅人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務行政許可”—“對納稅人延期申報核準”)辦理延期申報手續(xù)。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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