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簽合同時條款比較籠統(tǒng),實際得到的服務標準與留學中介宣傳的標準相差很
|
如果出國以后發(fā)現(xiàn)留學中介沒有相應的資質,也分兩種情況:沒有實現(xiàn)合同的預期目的,那么合同就是無效的;即使實現(xiàn)了合同的目的,留學人員也有權要求返回相應的服務費,但是是否能得到支持,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畢竟該留學機構也付出了勞動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wǎng)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