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68萬天價過路費案”代理人、北京律師王永杰日前表示,雖收到河南省交通廳回復(fù),但未回應(yīng)高速路收費標準等,他向河南省發(fā)改委發(fā)出申請書。
在第一次公開信息請求書中,王永杰稱,作為“天價過路費案”時軍鋒的代理律師,河南中原高速稱時軍鋒逃費368萬,關(guān)系到時軍鋒罪與非罪的定性。第一次申請公開的信息包括24個問題: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控告的涉及時軍鋒逃費368萬的公路是哪幾段、中原高速涉案公路是政府還貸公路或者是經(jīng)營性公路等。日前,王永杰收到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回復(fù),回答了4項申請信息。王永杰已向該省發(fā)改委提交申請書。(記者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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