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與犯罪嫌疑人進行了多次對話,對其進行耐心勸導和說服。在勸導和說服工作中,犯罪嫌疑人始終叫囂要傷害人質。
13時30分許,犯罪嫌疑人揚言在短時間內見不到其女友就要殺害人質,并對主動換取人質的云南省120護士朱一丹(女)做出傷害舉動。
警方曾多次和其女友雷某聯(lián)系,但對方并不愿意配合。為確保人質安全,昆明警方果斷處置,將犯罪嫌疑人當場擊斃。
警方稱,該男子名叫陸志文,39歲,系上海人,此前曾有犯罪前科,4年前在上海由于故意殺人未遂而被判入獄三年半,一年前剛刑滿出獄。今年10月22日9時,嫌疑人陸志文因與女友雷某(湖南人)發(fā)生感情糾紛,持匕首抵住雷某的脖子,揚言要殺死女友。他自己報警后,反鎖房門。后經過談判專家三個多小時的攻心勸說,陸志文棄械投降,雷某得救。隨后,民警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之后被警方刑拘,后因檢察院未批準逮捕而獲釋。
被劫持人質朱一丹受輕微傷,目前,恢復情況良好。另外三名人質順利熬過手術關,但其中一名人質尚未脫離生命危險。
由于歹徒被當場擊斃,受傷人質向誰索賠、如何索賠引起廣泛關注。記者今天就此問題進行了采訪。
云南省德和政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名跨稱,此次劫持事件的傷者可通過三渠道索賠。
假如嫌疑人生前有財產,可向嫌疑人的遺產繼承人索賠。倘若他生前有財產,在財產轉化為遺產后,遺產繼承人只有在還清債務的前提下,才有權利繼承剩余的部分遺產。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條款規(guī)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同時,“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在整個事件過程中,家樂福超市雖沒有任何過錯,但作為經營者,也應當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
政府部門也應對此事件做出相應的補償。陸志文有故意殺人未遂的犯罪前科,前段時間因為爭吵挾持女友。跡象表明,此人具有暴力傾向,對社會具有現(xiàn)實的危險性。挾持女友事件發(fā)生后,在短期內獲釋有不當之處。另外,政府部門在處理刑事案件的過程中,有一定的撫慰政策。基于以上兩點,政府部門應當對此次兇案做出相應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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