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海人來說,律師這個詞進入街談巷議,真正為百姓所熟知,是在改革開放初期,上世紀80年代始,律師制度恢復以后。也巧,那個時候,我在新民晚報任政法記者,開始對律師的采訪。如今,30多年過去,那時的人事情物還在眼前。我是騎著自行車造訪最初掛牌的、位于中山南二路上的市第一法律顧問處和位于四川北路上的第二法律顧問處(那時還不稱律師事務(wù)所),先后結(jié)識了李國機、鄭傳本、傅玄杰、趙圭、王珉等前輩律師。1982年元月2日,新民晚報復刊第二天,我報道的閘北區(qū)法律顧問處在頭版頭條位置刊出。此后,我從未間斷對律師的報道,現(xiàn)在成為大律師的一批中年骨干,如陶武平、朱洪超、江憲、鮑培倫、呂紅兵等都在我們報紙上亮相。記得,報道鄭傳本律師為蔣佩玲辯護的旁聽側(cè)記刊出后,日發(fā)160萬份的新民晚報“洛陽紙貴”,鄭傳本一夜走紅,全上海無人不知鄭傳本;報道陶武平的文字在4版頭條刊出,標題是“律師界的一顆新星”,彈眼落睛。大律師李國機創(chuàng)建全國第一家私人律師事務(wù)所,報道后影響海內(nèi)外,人們將這改革的新鮮事物,稱之為“中國有真正的律師了”。
律師的舞臺是案件搭起的,尤其面對大案要案名案,律師大有用武之地,一展辯才。那時,每每遇到一二起轟動上海乃至全國的大案要案,宣傳尺度相對放得較開,電視臺曾在黃金時段用40分鐘播出庭審紀實,收視率空前,律師的敢辯、善辯的風采走進千家萬戶。比如:李國機為薛尚禮、游本昌的辯詞;陶武平為潘蘋、劉嘉玲的辯詞,以及鄭傳本、朱洪超、江憲、朱樹英等大律師都有經(jīng)典案例和精彩辯詞。這30年里,我更多的是在法庭上領(lǐng)教了他們的職業(yè)道德、知識結(jié)構(gòu)、辯護技巧、辯護特色,他們的口才源于深厚的文化功底。
當然,上海律師100年,那些播火的前輩大律師讓我們深深懷念。他們?yōu)橥七M民主與法治的呼喊和抗爭,他們在法庭上大義凜然據(jù)理駁斥的風采,都鐫刻在復興中路301號上海律師公會舊址陳列館內(nèi)。吳凱聲曾先后為被捕的共產(chǎn)黨人陳延年、廖承志、陳賡辯護,章士釗曾為陳獨秀辯護,“文氣逼人,震動法庭,中外報紙競相登載”。張志讓、張耀義正詞嚴為“七君子”辯護……還有《新生》周刊主編杜重遠案、“童涵春”知識產(chǎn)權(quán)案、《魯迅全集》盜版案等,一并載入上海律師公會的史冊。
播火傳薪,繼往開來。有著歷史底蘊的上海律師,有責任肩負起“領(lǐng)頭羊”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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