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黃浦區(qū)育英(香港)青年律師涉外法律培訓班的課程接近尾聲,上午學員們在帶隊老師的組織下前往香港高等法院,旁聽香港高等法院庭審,零距離感受香港司法庭審制度。
一、香港高等法院概況
香港高等法院High Court是香港司法機構的一個法院,位于香港島金鐘道38號,與金鐘道政府合署為鄰。香港高等法院分上訴法庭和原訴法庭。上訴法庭主要負責處理來自原訴法庭、區(qū)域法院和土地審裁處的上訴。原訴法庭可以處理涉及任何金額的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以及處理來自部分專門法院的上訴。
二、高等法院旁聽見聞
進入香港高等法院經(jīng)過安檢通道,大廳設有咨詢處,咨詢處對面設有樓層法庭提示牌,當天開庭的所有案件都在這里顯示,包括樓層、法庭號碼、法官名字、案件性質、訴訟當事人、是否公開開庭等,便于訴訟參與人根據(jù)指引到達相應法庭。我們按照“審訊案件表”找到位于高等法院2樓37法庭,2樓法庭外設有六張圓桌及座椅,供旁聽公眾休息或書寫材料,同時設有律師更衣室、接談室、殘疾人通道等。上午10點在37法庭由余敏奇法官審理關某與香港音樂學院有限公司之間的傷亡訴訟,關某未有委托律師代表出庭,香港音樂學院委托布高江律師行律師出庭,當日聆訊法官主要圍繞侵權的因果關系是否成立,釋明舉證責任分配聽取雙方的意見。法官進入法庭后全體起立,開庭過程中準許旁聽人員進入,開庭過程中進入法庭要先向法官鞠躬,如果中途離席,也要先鞠躬,以表示對法官的尊敬。對于違反法庭紀律的旁聽者,香港法院的法官一般給予嚴厲的訓誡,情節(jié)嚴重者還可以判藐視法庭罪。書記員坐在法官下方,負責在庭上傳遞法律文件等輔助工作,法庭沒有速錄員,整個庭審過程通過話筒由法院控制室數(shù)碼錄音。香港對于無經(jīng)濟條件聘請律師的當事人,提供無律師代表民事程序法律咨詢(在適用對象的范圍、條件、方式等方面不同于法律援助),高等法院在地下一層217室設立無律師代表訴訟人資源中心,是法院服務市民的一個縮影。為了平衡無律師代表的訴訟人、有律師代表的訴訟人和法庭的利益,資源中心向高等法院或區(qū)域法院民事法律程序的各方無律師代表的訴訟人提供協(xié)助。
三、參觀高等法院旁聽啟示
內地和香港分屬兩個不同的法系,在審判制度的設計上不盡相同,有些方面對內地司法改革有參考借鑒意義。香港法官審判案件有較高的獨立性,審判案件不受外界干擾,遇到可能涉及影響案件的特殊情況,法官應主動披露和回避,但對法官的相應監(jiān)督機制缺乏。香港法院關于審限制度未有嚴格時限的要求,且法院實行三審終審制,導致“馬拉松”式的審理,也從另一方面造成了司法資源的浪費,在司法改革中如何兼顧效率和公平。香港高等法院無律師代表訴訟中心的設置、庭審信息提前網(wǎng)上公示等便民服務措施方面有著較好的經(jīng)驗值的借鑒。
下午,學員們來到了本次培訓的最后一站中信大廈,與安永全球法律成員林朱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曉冰律師以及高李葉律師行合伙人李家怡律師就全球律所架構及合作進行交流探討。劉律師具有英國、威爾士及香港的律師執(zhí)業(yè)資格,曾在全球多家知名律所工作,對各國律所管理頗有見解。
一、香港律所架構
首先,劉律師給學員們簡要介紹了目前香港律所的主要架構。香港作為一座開放包容的城市,在對外開放方面起步較早,一些跨國律師事務所在幾十年前便已進入香港市場,這給我們國內律所在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務的同時引進境外合作伙伴提供了良好的借鑒。此外,隨著我國國力日漸強大,中文漸漸成為國際貿易及投資并購中的一門重要語言,中國律師逐漸從幕后走向前臺,不再只是提供一些輔助性的或是翻譯工作,在各外資所中漸漸有了一席之地,各方交流合作也更為緊密。我們內地律所在與國際跨境所的合作以及設立境外分支機構開展涉外業(yè)務中也遇到許多機遇與挑戰(zhàn),在這次的交流中,學員們也了解了其中可能會發(fā)生的情況以及各地律所的應對方式。
二、律所管理探討
本次參加培訓的學員中不乏黃浦區(qū)律所的優(yōu)秀青年合伙人律師,他們就律所管理與擴張中所不可避免會遇到的問題也請教了劉律師。例如目前香港律所在上海與本地的律所之間已正式開展聯(lián)營模式,就該種合作模式下兩地律所所遇到的矛盾與挑戰(zhàn)也是目前所面臨的較為直接而現(xiàn)實問題,劉律師與大家分享了全球其他國家與地區(qū)之間開展類似的合作模式經(jīng)驗,給學員們帶來了較大的啟發(fā)。
三、青年律師成長
另外,在律所經(jīng)營過程中,難免會發(fā)生新舊合伙人更迭,年輕律師流失的問題,這也是各地律所均存在的普遍性困局,劉律師與培訓班的青年合伙人分享了她從實習律師到合伙人的成長經(jīng)歷,并鼓勵大家給成長中的實習律師以尊重、關懷,給實習律師表達自己意見的機會,在案件中由更多的參與感,以使律師與律所共成長,保證律所文化的傳承。
四、啟示
通過與劉律師的交流,學員們們對律所的運作也有了自己的感想:
一、良性的合作關系是律所發(fā)展的基礎
律師事務所是有強烈人合性的組織,一家成功的律所不僅需要有穩(wěn)定的業(yè)務收入,更需要有健康的關系和文化、相近的愿景和價值觀、良好的團隊精神、暢通的溝通機制以及對每一位成員的尊重與誠信;
二、青年律師是律所發(fā)展的未來
每一位青年律師對于律所來說不僅僅只是一枚工作中的螺絲釘,更是本律所未來的合伙人。在招聘青年律師當時,就應注意雙方是否由共同的理念,是否能與律所共同成長。作為合伙人,也應保持開放的思想,聽取新人的聲音,給年輕人挑大梁的機會
三、在“走出去”的同時不忘風險控制
律所在擴張的同時,由于各地法律規(guī)定、文化背景、業(yè)務模式不同,在經(jīng)營中必然會遇到更多的執(zhí)業(yè)風險。對于每一位合伙人來說,應審慎對待自己的業(yè)務以及人員管理,對異常事件引起足夠警覺,通過調整事務所架構,購買足額保險的方式轉嫁一定業(yè)務風險,規(guī)范執(zhí)業(yè),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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