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律韻楊浦?助力法律職業(yè)共同體” 楊浦青年律師與法官交流主題沙龍活動在區(qū)司法局舉辦。區(qū)人民法院刑庭庭長李敏、研究室主任周立平和青年律師圍繞“青年律師在辦案中需要注意的問題,如何運用好法言法語,如何把握好證據(jù)、程序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展開交流。
與會律師在沙龍中提出 “律師可以從哪些渠道獲得刑法罪名具體的基準刑標準,又可以從哪些渠道可以獲取法定從輕、減輕情節(jié)的具體刑期減少的比例標準?”“對于某些復雜、疑難的刑事案件,是否有一個叫“庭前會議”的程序,由法院與控辯雙方在正式庭審前,進行通氣溝通?”“關(guān)于緩刑適用的考量,法院在對被告人適用緩刑時,會從哪幾方面進行考量?是否其中社會調(diào)查評估報告的意見會起著較大作用?”“在代理民事調(diào)解對于我們青年律師來說,是否對我們今后代理相關(guān)的案件會產(chǎn)生一些負面的影響?因為無法真正知道該類案件如果通過判決,會是怎樣的結(jié)果?”等諸多問題,法官都一一耐心解答。
最后,周主任指出律師在法庭上扮演著重要角色,通過雙方攻防,為法律補臺,通過證據(jù)目錄,呈現(xiàn)事實。證據(jù)、程序和法律適用是庭審工作的重心:“法律適用”不能以既有的案例為指導,要以法律法條為準。證據(jù)運用上,通過“看卷宗、挑矛盾”,不斷提升證據(jù)運用的技術(shù)水平。面對事實問題,青年律師尤其要克服只聽當事人陳述的先入為主觀念,把握好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而李敏庭長則認為以審判為中心的法律制度的改革離不開控辯審三方的共同努力,期盼刑訴律師在法庭上能為案件公平正義起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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