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專業(yè)學生內地實習
日期:2006-06-13
作者:倪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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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迎來了一批特殊的客人———40多位來自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法律專業(yè)學生。從今天起,他們將在北京、上海兩地的司法機關、律師事務所和高校進行為期40天的暑期實習。這
次活動由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和清華大學等單位協(xié)助支持,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主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出席今天上午的實習典禮并致辭。
黃松有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對來內地實習的香港學生表示熱烈的歡迎。他說,香港回歸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法律界十分重視交流與合作。內地法院800多名法官應邀訪問、考察過香港特區(qū);150余名內地法官在香港法學院學習,并取得了香港普通法碩士文憑;香港法官、律師及法學院學生近700余人也來內地法院參觀、學習。
黃松有勉勵學生借此機會多了解自己的國家和民族,多了解內地的法制建設情況。香港基本法的實施和“一國兩制”事業(yè)的偉大實踐,需要既懂香港法律,又了解、熟悉內地法制的法律人才,希望同學們努力學習,勤于思考,為香港的繁榮穩(wěn)定、為祖國的未來做出自己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