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山市盛傳,該市公安局一名中層女干部涉嫌詐騙事發(fā),攜帶1000多萬巨款逃跑。
此事在江山城區(qū)已經傳得沸沸揚揚,坊間口徑大抵一致:鄭某是江山公安局的一位女中層干部,鄭某的丈夫搞非法集資,鄭某則以警察的特殊身份騙取集資人的信任,二人隨后攜帶1000多萬元潛逃。
事情真相究竟如何?昨天,記者專程趕到江山市求證此事。
江山公安局接受了本報的獨家采訪,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詐騙是有的,但不是公安局的女中層干部,而是她丈夫。
目前,涉嫌詐騙的丈夫吳某已被批捕。
事情發(fā)生在5月17日。當天晚上9點48分,江山市局局機關副科長鄭某打電話給科長,說自己的婆婆眼睛受傷,想請假幾天,帶婆婆到杭州看病。局領導予以準假。
第二天上午,江山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群眾舉報,稱鄭某的丈夫吳某欠下巨額債務,夫妻二人雙雙潛逃,無法聯(lián)系。
吳某是湖南人,江山某鋼構件廠職工。江山市公安局立即指令相關部門與鄭某夫妻聯(lián)系,并著手調查吳某欠債情況。
經初步調查,吳某確實有合同詐騙的嫌疑。5月19日,江山市公安局對吳某涉嫌合同詐騙立案偵查。
5月25日,在吳某的老家湖南省石門縣,江山市公安局將鄭某、吳某夫妻找到帶回,并于當天將吳某刑事拘留,目前已經提請江山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同日,為配合案件調查,江山市公安局對鄭某停止執(zhí)行職務一個月。
江山公安局政治處的一位負責人稱,從目前調查情況看,暫未發(fā)現(xiàn)鄭某涉嫌犯罪,但鄭某作為基層公安機關中層干部,違反請銷假相關規(guī)定,逾期不歸,為嚴肅紀律,江山市公安局決定對鄭某作出免職,并調離行政科到基層派出所工作。
至于坊間傳言稱夫妻攜款1000萬元逃跑,江山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稱,目前,吳某涉嫌合同詐騙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涉案的具體金額有待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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